看过一部韩国电影《光植的弟弟光泰》,有一个场景每每想起我就捧腹:暧昧的夜晚,汽车旅馆,光泰与敬在开始缠绵。敬在褪去牛仔裤,漂亮的腿型,光滑的皮肤。光泰有些急不可耐,手忙脚乱把自己的长裤去掉。结果一旁的敬在笑场了,说:“算了吧,我情绪全没了。”原来,光泰穿着一条肥大的秋裤。
过上世纪80年代的人都有记忆,那时候全中国人都穿同一种秋裤:蓝色运动裤,裤腿两侧各两道白杠。这种秋裤的好处在于,天热的时候你可以内裤外穿,打球跑步团体操都行;天冷的时候外裤内穿,防寒保暖,一举两得。几十年过去了,秋裤的种类越来越多,质料也越来越好,但在我看来,秋裤与美感总隔着三层:
第一,秋裤的存在会让你的外裤不够贴身,影响美感,你看过哪个明星走红毯会在里面加一条秋裤。
第二,脱去外裤后,秋裤会遮蔽你的身材。试想想,如果电影中的光泰换成梁朝伟来演,估计伟仔的影迷会因此跑掉一半。
第三,脱秋裤的过程实在不够优雅。古龙描写一个女人有风韵的时候时常用如下句式:任何人脱衣服姿态都不会好看,她却是例外。如果你把宾语置换成“秋裤”,这种风韵恐怕就要大打折扣。
打开网页,百度“秋裤”二字,印入眼帘的都跟脱秋裤有关:
有一则新闻,说凤姐录一期节目的时候一落座便出现状况,原来是裤子的文明扣始终不能拉上,导致秋裤露在外面。节目暂时中断,上来三位工作人员都不能完成拉上“凤姐”裤子上文明扣的任务,然后,凤姐才放话,“我的裤子其实就是坏的,一直就拉不上。”最后,经过工作人员的反复沟通,凤姐终于同意用别针固定好外裤,然后把秋裤脱掉了。
还有一篇文章,标题就是《只因为睡觉不脱秋裤,女友跟我分手》。文章里面的女友总结道:“像霉干菜一样的秋衣秋裤,外套哪怕再挺括的西装,男人的形象能饱满吗?这样的男人只能给外人留下疲软、灰暗、阴冷的感受,哪个领佳节又重阳导会重用这样的下属?哪个生意伙伴会信任这样的人?”
毫无疑问,在大多数女人眼里,秋裤与美感无关。既然秋裤与美感隔着三层,意味着秋裤与爱情也隔了三层。也正是在这个前提下,胡淑芬那条著名的微博才能成立:“我要回南方,去一个温暖的小镇,和一个姑娘成一个家。寒冷的北方,不会有人约黄昏后的爱情,只有热被窝里的奸情。姑娘,请在南方等我,我脱了秋裤就来。”
自从法文系一位同学把其博士论文研究对象保罗·利科称为她的男人,我就顺势把我的研究对象苏雪林称为我的女人。用研究这个词有些扯淡,但我实在找不出更恰当的表达。当然,更可耻的表达还是有的:一同事有一回兴奋地对我说,最近我要搞一搞安妮宝贝,要搞一搞安妮宝贝。边说还边吧唧着嘴巴,好像花了钱排好号似的。这种德性我是看不上的,自然也不会把我的女人放在搞字后面作宾语。
我的女人很长寿,活了103岁。当然不像有些世纪老人是插着输氧管过完人生后十年的,我的女人写日记写到了100岁。正是这样旺盛的写作精力,那大量的文字给我的研究造成了很大麻烦,所以一开始,当老板把她包办给我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她。后来想,总还是得培养感情,要不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于是在一个阴霾的下午,我站在阳台上,凝视几公里之外的海面。海上雾气缭绕,船只在雾气中隐隐约约,显得苍茫而遥远。我之所以这样凝视,是想感受61年前她如何带着8个大箱子只身一人离开大陆,扔下了丈夫和一堆亲朋好友。暂不说她离开的原因,光是这种形式的诀别对一个小脚女人来说需要怎样的挣扎和勇气。那一刻,向来缺乏勇气的我对我的女人开始有了感情。
我的女人生活并不幸福。从法莫道不消魂国留学回来后,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给了一个叫张宝龄的。虽说这人是麻省理工学院的高材生,两人的生活并不合拍。有一回散步,看着天上的圆月,我的女人说,你看今天的月亮多圆啊!这位理工高材生把眼一瞪说,还会比我用圆规划的圆。一颗诗意的心灵撞上一个榆木脑袋注定不会有幸福的人生。所以我的女人在她103年的生命中和她的丈夫在一起真正生活不超过5年。当然,他们一直没有离婚,因为我的女人入了天主教,而天主教的教义是不允许教徒离婚的。
就要开题了,几个同学常凑在一块聊八卦。一位研究鲁迅的同学兜售他从台湾听来的八卦,说当年苏雪林追鲁迅没追上,后来改追胡东篱把酒黄昏后适,所以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当年苏雪林那么激烈地骂鲁迅。为了维护我的女人,我挑起鲁迅当年调戏二嫂那档子事,结果现场马上成了鲁迅的八卦研讨会,最后决定集体成书一本,书名叫《民瑞脑消金兽国陈冠有暗香盈袖希》。
30号下午3点,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会正式开始,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男人或女人来见家长,还有一个,竟然研究的是“雌雄同体”,也就是不男不女。102教室,六个导师坐成一排,神色或严肃,或不耐烦。 我战战兢兢地把我和我女人那点破事简短汇报了一下,没想到有几个导师龙颜大悦,其中一个还说,这个好,这个好!看来看惯了丰乳肥臀,我的小脚女人在现代社会没准能引发点猎奇效应。最后,我的女人被验收成功,顺利的话,一年半之后就可以领证了。
晚上聚餐的时候,我有点小得意,对其他几位同学说,没有蹩脚的媳妇,关键看是不是宽容的家长,这段感情时间短见效快回报高,值了。
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这是我近来阅读中看到的最彪悍的一句话。虽然刘瑜强调这来自她朋友的一首诗,但我们广大读者不认识她的朋友,依然把这句话的发明权算在她头上。在刘瑜看来,正是凭着这样的态度,让她能够熬过美国七年孤独的求学时光。她说,怀才不遇,逆水行舟,一个人就像一支队伍,对着自己的头脑和心灵招兵买马,不气馁,有召唤,爱自由。
如果把这句话形象化,也许可以这样扩展,你是自己的团长、政委、参谋、号手、警卫员、炊事班,你有一支队伍该有的所有编制,你一个人做了别人合伙才能完成的事,然后在这样的孤独中你内心逐渐强大。
人生的走向很多时候不是自我选择的结果。你为什么学文学,又为什么考研,后来又为什么读博。你觉得有那么一刻也曾经驻足思考,好像也用天平称过一番然后做出选择。其实更多时候是被惯性推着走。说不清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你就这样被放在一座独木桥上,要么坐在桥上看风景,要么继续走下去,只是无法回头。
最近,接到不少朋友埋怨,说这么久不联系,都不知道我的近况如何。一方面,自己清楚,寒暄和表达想念都不是我擅长的;另一方面,我不习惯在压力下生活,没有目光注视的行走会更轻盈些。至于近况,只要博客还在写,说明还行,至少有口气。
萨特和加缪曾经是好朋友,两人惺惺相惜,一起战斗,后来因思想上的分歧而分道扬镳。1960年1月4日,加缪在一次车祸中丧生。萨特在悼念文章中写道:“我跟他吵架了。吵架,这算不了什么,哪怕是俩人永不见面,这也不过是生活在一起的另一种形式而已,在我们居住的这个狭小的世界里,彼此并没有从视线里消失。”
那年我应该是初三,人生中最叛逆的一段日子。我坐倒数第一排,桌上一摞书,我就在这摞书的掩护下每天看武侠小说。在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有个错觉,认为自己每天去的不是学校,而是图书馆。由于有书的掩护,老师也不大关注我们这种后进生,所以我和老师一直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
我的快乐注定要终结在一个人的手上。清明节的前一天,过完这天学校就该放假。那些日子正在读的是金庸的最后一套书《鹿鼎记》,我在想,读完这套也该歇上几天了。语文课,数学课,英语课,然后到了化学课。化学课对我而言并没有特殊意义,上课的是一个老太太,接近60,个子小小的。我目测过,以她的身高,她在讲台上看不到我在干嘛;而以她走路的速度,如果她走向我,有旁边的人及时提醒,我可以快速掩藏好罪证并作出若无其事状。我说这些只想证明,那天实在是个意外。即使到现在,我已经在中文系呆了十年有余,依然认为就可读性而言非金庸的武侠小说莫属。我想说的是,当我从韦小宝的世界中抬起头的时候,老太太靠她并不敏锐的反应力和并不快捷的速度站在了我的面前。而围绕她眼光的,是其他63位同学的眼光。
那一刻时间一下停住了。敌我双反都没有预料到会是这样一种情境,并在脑海里迅速召唤对策。我当时闪出的第一个念头是无数武林高手屡试不爽的绝招: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先动。时间就这样在双方的沉默中流走,周围静到能听出彼此的呼吸。老太太有点扛不住了,她多年的人生经验告诉她,这个时候敌人应该是立马缴械而由她来决定杀还是不杀。如此沉静的敌人第一次碰见。老太太终于出手了,目标是我正捧在手里用化学课本封皮包好的《鹿鼎记》第三卷。那一刻我脑海顿时闪现未来的三个结果:
1、书是在书店租的,我押了20块钱,押金要不回来意味着我一个星期没有晚饭吃。
2、老太太拿到书后,肯定要交给我那每天西装领带梳着大背头成天只知道跳舞泡妞的混蛋班主任。忘了交待,这两人是亲姐弟关系。她弟弟一定会把我赶出教室让我同家长一起到学校报到。
3、在外流浪几天后,我回家把实情告知父亲,父亲肯定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地飞我一脚,然后我仓皇而逃,而一旁想劝不敢劝、敢怒不敢言的母亲则用哀怨的眼神目送我远去。
一想到这些后果,我当即决定,不给,就是不给。于是,时间又一次在我和老太太拉扯《鹿鼎记》的来回中流走。不用说,肯定是我赢了,只是赢得不高兴。我在老太太惊恐的眼神中也感到了惊恐。她惊恐的是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学生,我惊恐的是自己怎么会去伤害这样一个老太太。我至今无法想起,老太太是怎样走回讲台并继续她的讲课,而其他63个混蛋又是怎样幸灾乐祸并心安理得地去接受他们还没接受完的化学方程式。
此后的几天我都是在一种失魂落魄的状态中度过的。我在想,清明节一到,这姐弟俩碰到了一块。姐姐含着血泪向弟弟控诉他班上的学生如何不思进取不务正业且目无师长,而弟弟则暴跳如雷以一个男人的姿态向姐姐保证一定会把那个丧心病狂的家伙绳之以法。我这个班主任每天都穿西装,但一共只有两件,一件是学校统一发的制半夜凉初透服,黑色的,料子不错,另一件是蓝色的,皱皱巴巴,地摊货。我甚至想到,他收拾我的那天应该是穿着黑色西服,这样既显得庄严又帅气,不至于让我看到他那皱巴巴的衣服料子而笑场。
但事实是,三天过去了,没事;一个星期过去了,没事;一个月,两个月……我最终没心没肺地淡忘这件事并顺利毕业。多少年以后,我在想,究竟是她那几天没碰上她弟弟以致于碰上的时候却忘了提,还是她觉得应该给这个不尊重她的学生一个机会让他在未来的日子里自己去琢磨该怎样去尊重一个比自己年长的人。我想应该是后者。只是她不知道的是,有一天,她这个学生也当了老师。而在面对自己学生的时候,时时提醒她这个学生的,是她那个惊恐的眼神。
写于教师节
很早就想说说农庄的标语。
有一回上厕所,走近小便池准备一泻千里的时候,赫然看见眼前一行标语:前进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立马倾泻的欲望从下半身转到上半身。这标语至少有以下四个意思:
1、农庄人肯定是刚从四肢着地进化为直立行走,要不怎么上个厕所都还要提醒你不许随地大小便,必须拉尿入坑;
2、文明真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只要不随地大小便就行;
3、写这标语者典型的没有生活常识,如果你不前进那一小步,肯定就要把尿溅在自己身上,没人会干,这跟文明扯不上半毛钱关系;
4、这是一个典型的男权主义者,把文明进步的责任全扛在咱大老爷们身上。
这一通思考下来,什么尿意都没了,于是我决定换一个厕所。刚准备开工,眼前从十个字变成八个字:文明如厕,利己利他。这就更无厘头了。什么叫文明如厕?谁又不文明如厕了?我如个厕你咋就这么多说教?我好好如厕了,的确减轻了自己的负担,身心轻松,算是利己;但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如何利他了?说白了,还是要你不要随地大小便,以免别人踩着。
这泡尿在公家的厕所里楞是没法出来,于是我决定回家去解决。出了厕所,打算洗洗手,眼前又一行字:便后请洗手。那一刻我彻底无语,感觉自己生活在一家幼儿园,连便后洗手都要人提醒,如果哪天有人把这几个字抠了,肯定全农庄人都得吃自己大便。我一怒之下准备拍一下水龙头以发泄,发现还有一行字:请爱护公共财产。
我终于愤怒了,手也不洗,直接到车棚取自行车回家。一到车棚,头顶一行大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立马有做贼之感。你既然是提醒君子,那肯定不是提醒小偷;你即使是提醒小偷,小偷也不会听你的;既然不是提醒小偷,那你肯定还是提醒我们这群农民,虽然农庄的待遇差,但作为君子,千万不要无意或者有意或者经常开错别人的自行车。
我怀着屈辱准备回家,心想路上总没有啥标语了吧。靠,没走两步,一行大字迎面而来:做平凡的人,不做平庸的人。平凡跟平庸到底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是不是前者是自甘堕落,后者是被逼堕落;我们要做一个自甘堕落的人,那是一种过尽千帆皆不是的心态,千万不能做被逼堕落的人,这是无可奈何燕归来的无能。一个学校如果把自己的培养目标定义为培养一个平凡的人,这个学校还有什么前途可言。
在俺们农庄,拉泡尿的确如此困难,只要你来过。
W美女怀着赤兔马的孩子已经几个月了,她自嘲说,朋友认为他们两个都不大像即将为人父为人母,这样下去,生男孩肯定是蜡笔小新,生女孩恐怕是樱桃小丸子。我说别埋汰人樱桃小丸子了,你们小孩顶多就一国产动画片,比如霹雳贝贝、小龙人或是大头儿子之类的。听罢,W美女扬言要把我灭了。说实话,如果换我,我也不愿自己的小孩被人说成是国产动画片里的形象,中国人对儿童世界的构想实在是缺乏想象力。
我曾经给学生出过一个题目,如果让你来设计一个儿童去拒绝成佳节又重阳人世界的方案,你会如何设计。作业还没收回,我想说的是别人的方法。格拉斯的选择是让他的人物变成侏儒——奥斯卡在三岁那年故意从酒窖的阶梯上摔下,从此不再长个。卡尔维诺的选择是让他的人物上树——柯希莫男爵十二岁那年因拒绝与他们父母在餐桌上吃蜗牛而上树,至死也没有下来。一个是选择仰视,但丝毫没有崇敬之意,而是以犀利的目光透视着成佳节又重阳人世界的蝇营狗苟,时不时还发出尖利的叫声提醒这个污浊的世界;一个是选择俯视,世界在他目光的笼罩下显得更荒诞而清晰,尽管他有时会觉得孤单,会怀念地上的生活。
奥斯卡的高度与拿破仑不同,正如柯希莫的高度与姚明不同。拿破仑们是对世界更强有力的参与,而奥斯卡们是拒绝。奥斯卡们的拒绝与郭敬明、S·H·E们的“不想长大”也不一样,后者的“不想长大”实际上是面对成佳节又重阳人世界的撒娇,总有一天他们也要抵达成佳节又重阳人世界的高度。
卡尔维诺说的好,谁想看清尘世就应当同它保持必要的距离。我的理解是,你要拒绝成佳节又重阳人世界,就要不屑于这个世界的高度,超越它,或是停止生长。尽管别人会把你当成畸形的怪物,或是无法直立行走的猿人。这就是文学中的真理,它无法证实,它只存在于想象之中,却是无与伦比的伟大想象,是一种用实证无法抵达的真理。谁敢说自己比小奥斯卡和柯希莫男爵更纯粹、更干净,也更清醒?
农庄今年升本十周年,宣玉枕纱厨传部搞了个征文,通知上说获奖者有证书和奖金。证书对我这个俗人来说废纸一张,我关心的是奖金。因为没写奖金金额,我产生无限遐想。最终金钱冲破了我本就不高的道德底线,我撕下知识分子的虚伪面具,花几十分钟凑成一篇非常主旋律的千字文。该文把我的十年跟农庄的十年如情人般水乳交融地搅合在一起,在外人看来,一定认为农庄的成长浸透了我的汗水,我的成长承载了农庄的血泪。
大作写成后,我发给HY,然后俩人为交不交这篇文章进行了讨论。
你觉得我应该交吗?为这几百块钱放弃自己数十年的清誉,值得吗?
值得,几百块,我们刚好可以吃一顿。
你说,我的学生会怎么看我,同事会怎么看我。
他们看不到,再说毕竟你还是注入了真情实感的。
也是,我骨子里还是爱农庄的。但我还是觉得不妥,我自己读着怎么那么恶心。
问题是你以前也不是没做过恶心的事。
也对,但是有这么恶心吗?
MD,别矫情了。一,你不一定能得奖;二,这个狗学校,得奖也不一定给你奖金。
好,那就交吧,反正恶心死人不偿命。
楼上有一小伙,每晚回来往床上一躺,把两只鞋往地上一摔,动静太大,每次都吵醒楼下老头。老头受不了,向小伙提意见,让他不要摔鞋。一天晚上小伙回来,习惯性地把一只鞋摔到地上,刚要摔第二只,忽然想起楼下老头的话,于是把第二只鞋轻轻脱下。第二天一早,老头上楼质问小伙:“我等你一宿,你怎么不摔第二只鞋呢?”
昨天下午上超市,本打算就买两包榨菜,碰上班上同学,他说明天来台风,出不了门,得贮备些食物。我来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才一年,不知道台风意味着什么。既然人家说要准备食物,我自然大包小包往提框里塞,然后回到宿舍等待台风的到来。在此期间,我电脑上下好了要看的电影,电脑旁边放着采购的食物,我在一旁静静地等着,只要台风一来,就开吃和开看。与此同时,我还不断地劝慰自己,台风都来了,难道还不允许自己放下书本堕落一回吗?虽然我一直在堕落。
纠结的是,整整一天一夜,台风竟然没有来。或者说,台风也许来过,但没有想象中的暴雨如注,或飞沙走石。上网一百度,新闻说,名为“狮子山”、 “圆规”、 “南川”的台风(这都啥名字!)已安然飘过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往内陆奔去了。这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是台风,又不是大禹,还要过家门而不入。不应该啊不应该。“狮子山”,“圆规”,或者“南川”,既然你已经摔了一只鞋,那另一只呢?
在YC呆了有十几天了。同学发来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计分排名,各课成绩总分我排全班第五,加上论文排名第四。同事得知,纷纷表示恭喜,认为我是一个积极向上、成绩优异的好学生。我没正面回应,因为班上一共就五个学生,而且排名第五那个忙于结婚生小孩基本没空在学校呆。我跟领佳节又重阳导说,真的要回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念书了,要不我肯定会被开除。
话说我回YC其实为了给新生上课,但课还没开始上,领佳节又重阳导就告诉我,说时隔十年金圣杯全省大学生辩论赛又要举办了,学校在全校选拔队员,你带院队去参加吧。听到辩论二字,我当场胃里一阵翻滚,好像有些东西尘封在里面一直没吐出来。
这些尘封的东西有些年头了。十年前,我们一支队伍傻傻呵呵横冲直撞,玩辩论竟然玩了半年。半年里发生的那些事大部分没记忆了,有两件事倒是清清楚楚。一是我从小道消息得知,训练期学校一天会补助8块钱,我们都训练两个月了,这不好几百块。于是我把这即将到手的几百块买了两件衣服,每天穿在身上很是得意。后来被告知,所谓的一天补助8块是指比赛那几天,也就是32块钱。结果我后面一个月没吃过饱饭。还有一件事,比赛得了亚军,主办方奖了一块手表,手表上两只狮子背靠背,我以为是国产名牌双狮,所以戴在手上四处炫耀。后来被告知,那两只狮子是金圣烟的标志,其实这就是块金圣卷烟厂自己做的表。听完我就再也没戴过那块表。
为了那些胃里翻滚的东西,我想,再带一届吧。虽然早已不愿参加学校的活动,但院里那些小孩渴望能有机会进校队并参加省里比赛,我又一头栽了进去。四轮四个辩题,这半个月我每天脑袋想得昏昏沉沉的。前天晚上,总算弄完。我想,该结束了吧。
今天上午,领佳节又重阳导打来电话,说要组校队了,你去当主教练吧,周日去南昌,下周一比赛。我说,不行啊领佳节又重阳导,这次回来的目的是上课,前几天因忙于比赛导致上课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已经对学生心怀愧疚,正打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下周开始好好上课。领佳节又重阳导说,别那么多废话,下午开始集训。
我问领佳节又重阳导,有几个辩题啊。领佳节又重阳导说,七轮七个,如果打到决赛,差不多要过年了。听完此话,我胃里又是一阵翻滚。
刚来厦大那几天,时不时会看见几个学生一瘸一拐从眼前经过,我当时就对这个学校心生敬意,不顾世俗眼光一视同仁地录取这么多身体残缺的孩子,需要多广阔的心胸。后来朋友告诉我,人家是刚跑完厦薄雾浓云愁永昼门国际马拉松,还没恢复过来。这件事告诉我,人的眼睛多么不可靠。没想到,这样的事今天就印证在我身上。
下午正睡得死去活来,一个电话把我吵醒。电话接通,是个女生,自称是我以前教过的学生,临床医学的。我心想,应该是来祝我节日快乐的,也太迟钝了吧,教师节都过去一天了。我问有事吗。下面是我们的对话:
老师,上次听说你出家了……
等等,先停一下,你说谁出家了。
你啊,你自己说的啊。上次你和几个朋友在四川菜馆吃饭,我在旁边听到的。我还问了你电话。
是有个人问了我电话,那你怎么就认为我出家了呢?
你们自己在聊什么什么寺,你还留了光头,后来还在火车站看到你背着包出门。其实我并没有歧视出家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最近家里出了好多事……
你是打算让我去做法事。
不是,我是想找一个寺庙,看能不能呆上一两个月,为家里祈祈福。不知道你们那里行不行?
对话到此,我已经完全抓狂,非常郑重地告诉对方:“我的确是剃了光头,那是为了图凉快。至于出门,那是出去学习。我没有出家,也暂时没有出家的打算。你家里的事,我觉得靠信教应该无补于事。如果你是为求心安,YC也有些不错的寺庙,可以去拜一拜。至于到寺里住的想法,你一个姑娘家,还是算了吧。如果还有其他学生对我也有此误会,帮我澄清一下吧。”
记得有一期《非诚勿扰》,女嘉宾问男嘉宾:“你有信仰吗?”男嘉宾皱起眉抓了抓脑袋说:“我是党员。”相比人家的回答,我实在觉得惭愧。